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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来源:学校主页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3日点击数:1120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网址:www.czili.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应聘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5周岁以下;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31213日至1226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报名、邮寄报名等形式报名(只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网络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发送的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的格式注明,邮件一般不超过10M。报名成功以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邮寄报名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3164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19-863350398633503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网络报名的发电子稿、扫描件)

①填写《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需张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社会人员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⑤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论文须中国知网www.cnki.net收录,注明期刊名称及年、期和起止页码);

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同一岗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3123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1)专业技能考核;(2)面试。

1)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合格线为60分。考核的具体办法详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其余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该网站查询。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试程序

1、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确定,并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专业技能考核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才能参加考试。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总成绩须达到考试项目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503886335039

联系人:金华仁、马军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5068           

联系人:刘建明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